2017年3月1日,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沧市财资【2017】2号)、《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沧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沧市财资【2017】4号)文件要求,财务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资产清查工作要点,对泊头职业学院、河北沧州实验高级中学两个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
在资产清查核实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固定资产,全面清理登记资产情况,按照文件要求的指标口径、编制方法和软件格式编报报表,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固定资产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财政局编制资产报表文件要求 | 财政局资产核实文件要求 |
财务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