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2 15:44:03
2019年10月31日,我院正式出台了《泊头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自出台之日起计财处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进行报销。特提醒如下:
1、结算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会议费、手续费和2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不予报销。如我院职工已经办理公务卡,请尽快激活,并以系部为单位上报公务卡信息。(具体格式见附表)
2、如有员工尚未办理公务卡,请于9月9日来计财处登记并现场办理。
3、对于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工作人员应刷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证(银联小票),无银联小票不予报销。
4、如有工作人员工作出现调动、退休时,要及时上报计财处,并停止使用公务卡。如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要及时到发卡行进行信息维护并上报计财处。
泊头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日